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怎麼算
本頁稅率與門檻適用 2026 年度(民國 115 年),依據所得稅法與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、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補充保險費規定、最低工資法。
官方來源: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、財政部:115 年度薪資所得扣繳起扣標準、財政部: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、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、衛福部:補充保險費費率調整為 2.11%、勞動部:115 年最低工資為每月 29,500 元
領勞務報酬時,只要單次給付達到門檻,發款方就得幫你代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費率 2.11%。不是每一筆都扣、也不是每個人都扣——關鍵看兩件事:這筆錢算哪一種所得,以及你有沒有在職業工會投保健保。
什麼時候要扣、扣多少
補充保費用「單次給付金額 × 2.11%」算,由發款方在給付當下先扣下來,再幫你繳給健保署。以 9A 執行業務所得為例,領 50,000 元、又不是工會投保,補充保費就是 50,000 × 2.11% = 1,055 元,實際入帳會再扣掉這筆。
各所得類別的起扣門檻
門檻按所得類別分:9A 執行業務所得、9B 稿費與版稅,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起扣;50 薪資所得的門檻跟基本工資連動,2026 年是 29,500 元,且僅適用於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兼職薪資(詳見下方「誰要扣、誰不用扣」)。單次沒到門檻就不扣。另外有上限——單次給付超過 10,000,000 元(1,000 萬)的部分不再計入補充保費。
在職業工會投保就免扣
如果你是以職業工會身分投保健保(不少自由接案者屬於這種),這筆勞務報酬不會被扣個人端的補充保費。開單試算時把身分選對,算出來的淨額才會準。
自己先算一遍
下面的試算用財政部 2026 年稅率與健保費率:輸入金額、選所得類別與身分,就能同時看到代扣所得稅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以及實際入帳的淨額。
誰要扣、誰不用扣
補充保費的扣繳義務落在給付方身上,不是領款人自己申報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的架構,補充保費向「具有投保單位的被保險人」收取,因此判斷要不要扣,實際上是在判斷領款人的投保身分,而不是判斷這筆錢多大。給付方在給付當下扣下來、彙總後繳給健保署,領款人拿到的是已扣除的淨額。
會被扣的典型情況是:領款人在公司、機關或其他單位投保健保,另外接了案子領勞務報酬。這筆報酬屬於他投保單位薪資以外的收入,達門檻就要扣。不會被扣的典型情況是:領款人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。許多自由接案者、個人工作室屬於這一類,他們的健保是透過工會投保,這時給付方就不需要在勞務報酬上扣取個人端的補充保費。
50 薪資所得還有一個額外條件,容易被忽略:它要列入補充保費,前提是屬於「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」的薪資,也就是俗稱的兼職薪資。若這筆薪資是由領款人自己投保健保的那個單位給付的(例如公司發給自家員工的兼職加給),它已納入投保單位的一般保費計算基礎,不會因為超過門檻而再扣個人端補充保費。9A 執行業務所得與 9B 稿費沒有這個條件,達門檻就扣。
實務上這個條件對勞報單的影響有限,因為勞報單多半開給外部個人;但若你是用 50 薪資所得開給自己的員工,補充保費那一欄就要自行判斷是否適用。本頁的試算工具預設的是給付給外部個人的情境。
這件事在實務上有個麻煩:投保身分只有領款人自己知道,給付方無法從姓名或統一編號查出來。所以勞報單上通常會留一欄讓對方勾選是否為職業工會投保,並由對方簽名確認。漏問這一欄的後果是雙向的——該扣沒扣,給付方要補繳;不該扣卻扣了,領款人少拿錢還得回頭要求更正,兩邊都得重開單據。開單前先問清楚,比事後補救省事得多。
另外要分清楚的是,這裡談的都是「個人端」的補充保費。投保單位另有依其支付薪資總額計算的雇主端補充保費,那是公司對自己員工薪資的義務,與給付給外部個人的勞務報酬是兩回事,不會因為開了一張勞報單而產生。
單次給付與累計給付的門檻差別
補充保費的門檻是以「單次給付」判斷,不是看全年累計。同一個領款人在一年內領了十次各 15,000 元的 9A 執行業務所得,每一次都沒達到 20,000 元的門檻,十次都不用扣補充保費,即使全年合計 150,000 元也一樣。這一點和年度綜合所得稅的計算邏輯完全不同——所得稅是年度合併申報,補充保費是逐次源頭扣繳。
但「單次」的認定比字面上寬。同一天內給付給同一個人的多筆同類所得,會被視為同一次給付合併計算。舉例來說,同一天分兩筆各付 12,000 元給同一位 9A 領款人,兩筆單看都未達 20,000 元,合計 24,000 元卻已超過門檻,這時應以 24,000 元為基礎扣取補充保費 506 元。刻意把一筆款拆成同日多筆來規避門檻,事後會被追繳。
跨日或跨月的分次給付則各自獨立判斷。這在實務上有調整空間:一個 40,000 元的專案如果本來就分兩期驗收、分別在不同月份付款,每期 20,000 元——注意這剛好達到門檻仍要扣。若分成兩期各 19,000 元與 21,000 元,則只有後者需要扣。這不是規避,而是付款節奏本來就與門檻互動;重點是分期要有真實的交付依據,不能只是為了避稅而在同一天拆單。
還有一個上限要記得:單次給付超過 10,000,000 元的部分不計入補充保費的計算基礎。也就是說補充保費的單次上限是 10,000,000 元乘以 2.11%,超過的金額不再往上加。一般勞務報酬幾乎不會碰到,但高額授權金或一次性大額結算時會有影響。
最常見的三個計算錯誤
第一個是把兩套門檻當成同一個。 代扣所得稅與補充保費是各自獨立的規則,門檻數字剛好接近但不相同:9A 與 9B 的所得稅門檻是 20,010 元、補充保費門檻是 20,000 元。金額落在 20,000 到 20,009 元之間時,會出現只扣補充保費、不扣所得稅的情況。以 20,005 元為例,所得稅是 0 元,補充保費是 422 元,實領 19,583 元。很多人算到這裡會以為系統壞了,其實是兩套門檻交錯造成的。
第二個是忘記確認職業工會身分。 這是三個錯誤裡最常發生、金額影響也最大的一個,因為它不是差幾塊錢,而是整筆補充保費該不該存在。同樣一筆 9A 的 25,000 元,非工會投保者要扣 528 元、實領 21,972 元;工會投保者不扣,實領 22,500 元,差距 528 元。給付方若預設所有人都要扣,長期下來會累積不少需要更正的單據。
第三個是同日多筆沒有合併。 承辦人常按請款單逐筆處理,一天內同一個人的兩張請款單就各自算一次門檻,兩筆都在門檻以下就都不扣。實際上這兩筆應合併判斷。這類錯誤在年度結算或活動集中付款時特別容易發生,因為同一位講師、同一位外包在同一天可能有多筆款項。
這三個錯誤都不是概念難懂,而是流程上容易漏。比較可靠的做法是把判斷交給工具:金額與所得類別輸入後由程式套用當年度的門檻與費率,承辦人只負責確認投保身分這一個變數。
帶數字的計算範例
以下四個案例都採 2026 年適用的門檻與費率,代扣所得稅計算後未滿一元的部分捨去,補充保費四捨五入至元,與本頁上方試算工具的結果一致。
案例一:9A 執行業務所得 25,000 元,非工會投保。 先判斷所得稅:25,000 元已達 20,010 元門檻,稅率 10%,代扣 25,000 × 10% = 2,500 元。再判斷補充保費:25,000 元已達 20,000 元門檻,費率 2.11%,25,000 × 2.11% = 527.5 元,四捨五入為 528 元。領款人實際入帳 25,000 − 2,500 − 528 = 21,972 元。
案例二:同樣 25,000 元,但領款人以職業工會投保。 所得稅部分不受投保身分影響,仍代扣 2,500 元。補充保費因工會投保而不扣,為 0 元。實際入帳 25,000 − 2,500 = 22,500 元。與案例一比較,唯一的差異就是那 528 元的補充保費。
案例三:9A 執行業務所得 20,005 元,非工會投保。 所得稅門檻是 20,010 元,20,005 元未達門檻,代扣 0 元。補充保費門檻是 20,000 元,已達門檻,20,005 × 2.11% = 422.1 元,四捨五入為 422 元。實際入帳 20,005 − 422 = 19,583 元。這就是前一節提到的兩套門檻交錯區間。
案例四:50 薪資所得 30,000 元,領款人非工會投保、且並非在給付方投保健保。 這裡的前提很重要:薪資所得要列入補充保費,必須是「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」的兼職薪資。本例假設領款人的健保投保單位是別家公司,這筆錢屬於他投保單位以外的薪資收入。所得稅門檻 90,501 元,30,000 元未達,代扣 0 元;補充保費門檻與基本工資連動,2026 年是 29,500 元,30,000 元剛好超過,30,000 × 2.11% = 633 元。實際入帳 30,000 − 633 = 29,367 元。同樣三萬元上下的金額,用 50 或用 9A 開單,扣繳結果差很多,這也是所得類別要選對的原因。
反過來說,如果這 30,000 元是給自己員工的兼職加給、而該員工的健保就投保在本公司,那它不是「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」的薪資,不因超過 29,500 元而扣個人端補充保費——那筆薪資已納入投保單位的一般保費計算基礎。這種情況下本頁上方的試算工具會算出 633 元,因為工具預設的使用情境是給付給外部個人;用在自己員工身上時,補充保費那一欄要自行歸零。
常見問題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和代扣所得稅是同一件事嗎?
不是,兩者是各自獨立的兩套規則,門檻也不同。代扣所得稅依所得稅法辦理,9A 與 9B 單次給付達 20,010 元才扣 10%;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辦理,9A 與 9B 只要達 20,000 元就要扣 2.11%。金額落在 20,000 到 20,009 元之間時,會出現只扣二代健保、不扣所得稅的情況。
在職業工會投保的人也要扣二代健保嗎?
不用。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向具有投保單位的被保險人收取,若領款人是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,給付方就不需要在這筆勞務報酬上扣取補充保費。實務上這需要領款人主動告知投保身分,因此勞報單上通常會留一個欄位讓對方勾選。
同一天付給同一個人兩筆錢,門檻怎麼算?
會被視為同一次給付合併計算。例如同一天分兩筆各付 12,000 元給同一位 9A 領款人,雖然單筆都未達 20,000 元的二代健保門檻,但合計 24,000 元已達門檻,仍應扣取補充保費。刻意拆單以規避門檻會被追繳,實務上建議同一天的給付一次開單。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有沒有單次上限?
有。單次給付金額超過 10,000,000 元的部分不再計入補充保費的計算基礎,也就是以 10,000,000 元為上限計費。這個上限對一般勞務報酬幾乎不會觸及,但在高額授權金或一次性大額給付時會有影響。